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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房装修房东是否埋单:事先约定是关键

                http://www.ok331.com  2005-1-13

   事件

    不久前,徐某在市中心租住了宋某的一套两居室。因为准备结婚,入住前徐某请人将房屋进行了装修,安装了防盗门、木地板,还装有空调、电话。时间不长,徐某自己贷款买了新房,准备退租。因为装修还不算旧,当时又花了不少钱,徐某向房东宋某提出赔偿一些费用。

    宋某认为是徐某自愿装修的,自己当初没有和他约定,现在也没必要给他钱。为此二人产生了纠纷,徐某准备进行投诉。

    律师点评

    根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徐某装修时如果没有和宋某约定,对于防盗门、木地板等拆除后明显损害住房的永久性装修物品,可以在估价、折旧后由宋某支付一部分费用;而对于空调、电话等可以拆除的物品,徐某自行拆走就可以了。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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