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有关中国房地产的各种各样的讨论、评说太多了,几乎让人眼花缭乱,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竟让一个国家定为支柱型的产业不知何去何从。一个国家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产业政策竟然出现了迷茫,面对各种不同利益和政策的冲突而不知所措了。每个人和每层政府、每个学者和研究机构、每个不同的国家管理部门都分别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以致让中国的城市居民也开始茫然、不知所从了。
先看看党的文件是怎么说的。从十四大到十六大,先是建立市场化的体制框架到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国家。是否可以认为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特征就是承认计划经济的错误,要从完全的计划经济转变成市场经济的体制。尽管现实这个目标的改革期尚未完成,但实现市场经济的目标是不变的。似乎至今尚找不到一份党的文件在否定中国经济继续沿着市场化改革道路前进的方向,但为什么房地产的市场化却起到了众多的争议,并出现了大量否定的声音呢?是中国的经济制度错了,还是房地产市场化的方向错了?邓小平同志十多年前所说的不争论的问题,又重新开始了?
再看看国家的法律和文件是怎么说的。从1979年中外合资企业有偿使用土地开始,到宪法对土地限制性条件的修改;从1991年土地的有偿出让到房地产管理办法的实施;从住房制度的改革到中止住房实物分配,实现货币化的每步过程不都是在沿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方向实施的吗?房地产的市场化又有哪一条、哪一项违反了这些市场化文件的要求了吗?从国务院1998年的23号文件到2003年的18号文件不都明确了三种住房供给方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商品房市场化的供给方式。明确房地产市场化发展的方向是非常清楚的事情,难道这个方向出了什么问题了吗?
中国改革的目标是清楚的,改革就是为了增加国民财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与物质需求,就是要实现包括住房达到一定标准的小康目标,就是要通过城市化解决二元结构的矛盾,就是要通过房地产的市场化发展加速和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从扩大投资和扩大内需的角度,房地产业理所当然的应成为和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而如今这一切似乎变了,起码变得让人产生怀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