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经国务院批准,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城镇房屋有关税收政策。
通知规定,对被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因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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