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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可免个税

                http://www.ok331.com  2005-4-8

据新京报报道,对被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经国务院批准,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城镇房屋有关税收政策。

通知规定,对被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因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国家规定范围的补偿款,免征其个人所得税,将对这些户以后在生活方面提供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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