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房地产开发商眼中漫长甚至有些郁闷的“政策年”,已经随着2004年最后一张日历的撕去而离去。从2005年1月1日起,又有一系列影响楼市的国家政策以及行业管理规定正式开始执行,为2005年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布局探路。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下发的《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1月1日起,中国对土地有偿使用费将实行先缴后分。 申请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缴纳。各级国库收到库款时,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将库款的30%逐级上划中央总金库;将库款的70%部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省、市、县具体分成比例进行划拨。今后,凡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律不得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否则,以违法批地进行处理。 从1月1日起,通过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进行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将按照上调后的利率执行,也就是说2004年10月29日前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从2005年1月1日月供还款将有所增加。 有专家计算说,央行加息让贷款买房的市民购房成本增加2%。如果按照利率上调0.27%计算,将使购房者1万元的贷款额每月供款约多交1.5元。以购房贷款40万元为例,以按揭期限20年计算,每月供房款将增加60.13元,每年供房款增加721.56元,20年住房贷款总额共增加14431.2元,所以2005年1月您去还月供的时候就要多准备一些人民币,虽然不是很多,但也是新增加的数额。 1月1日起,如果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开发商已进行抵押的房屋,只要业主已支付全部房款而且实际入住,即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也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套房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只要业主能够证明自己在购买房屋之前,对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完全不知情,而且已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入住,那么即使抵押权人通常为银行向开发商追讨欠款,法院也不能查封、扣押、冻结该套房产。 此外,依据《规定》第七条,业主抵押自己所有的房屋,如果该套房产是属于业主的惟一可以居住房产,而且有充分证据可证明这一点的时候,那么即使抵押权人通常为银行向业主追讨欠款,法院也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业主可以继续居住。来源:福建工商时报 作者: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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