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版《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已正式出台,明年4月1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住宅应全面使用修改后的“两书”。
《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明 确规定了住宅面积、使用年限、竣工验收核验时间和质量等级、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等内容,《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则规定了住宅的基本参数、住房安全使用应注意的问题,住宅建筑平面示意图以及住宅水、电线路布置示意图等。
福建省建设厅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新“两书”。《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发放“两书”的,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