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面积的处理购房者在买期房签合同时,往往有个\"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问题,这是因为房子只有竣工后才能测得其实际面积,由于造房子时必定会出现多种不确定因素,因此预测和实测面积的冲突必然会发生。此时,购房者首先必须搞清为什么会发生面积冲突。
二、房屋竣工交付的处理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竣工之后即应交付给购房者,根据目前广州市制订的有关政策法规,购房者在接收房子入住前应请开发商出示三个证明: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的建筑工程合格证书。 2、具备《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开发商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并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最好做到三证齐全,否则以后的事夜长梦多,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当然,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应当注明上述三个内容,并写明一旦违约之后的赔偿责任。
三、\"房屋平面图\"说明的处理预售合同中往住附加一份\"房屋平面图\",关于此图的文字说明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
购房者在签合同前应当了解房屋平面图必须具备哪些文字说明?一是房屋所处的位置、二是朝向、三是房屋内部结构以及各房间的大小和布局。
总之,房屋平面图不是摆式或示意图,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越详细越好,以便今后交房时有个明确的标准和说法。 由于签合同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购房者在上述三大问题上一定要把好关,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害。不过,许多事情难以做到一厢情愿,因此上述问题仅作为签合同时的参考,尽量做到双方平等和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