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根据中国银行总行近日下发的通知,该行四川分行已开始对住房类贷款提前还款的个人收取违约金,具体收费额度为“提前还款金额×月贷款利率”。工农中建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暂时还没有在深圳地区收取违约金的打算。
中行四川分行率先收费
据悉,中总行日前下发的文件对各分行房贷合同是否收违约金、如何收,作了界定:一,已签合同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即如果合同中已有约定提前还贷内容的,可收取相应的费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相关内容的,暂不收取。二,新发生的贷款,各分行可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同业做法,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三,部分房价上涨过快地区可考虑根据不同的提前还款期限设定费用标准,以抑制和打击当地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减少金融风险。
中行四川分行据此而制定了“提前还款金额×月贷款利率”收缴违约金的方法,月贷款利率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个人住房年贷款利率÷12”,当前中行对5年期以上的(含5年期)普通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是5.508%的下限利率。记者据此算了一笔账,以商业贷款50万元购普通商品房为例,如提前还贷20万元的话,那么提前还贷的个人将向银行一次性缴纳20万×(0.05508÷12)=918元。
应对“提前还贷潮”
业内人士表示,早在去年10月,央行宣布了9年来的首次“加息”举措以来,不少借款人就开始提前还款;今年3月中旬,央行又取消了个人住房优惠贷款利率,并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制定权下放给各商业银行。当前银行执行的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之前高出0.2个百分点,已经获得个人商业性贷款的客户虽然今年内仍享受原利率还款,明年1月1日起也要执行新利率还款。
在这些政策推动下,不少手头上有闲钱的客户自然选择了提前还贷,预计今年年底将迎来一轮还贷热潮,将给银行正常资金运转带来很大压力。
深圳暂无动静
中行四川分行的收费做法是否会在深圳推开?中行深圳分行消费信贷部有关负责人昨天对记者表示,前段时间,总行将“收提前还贷违约金”的权限下放给各级分行,具体的收费办法由各级分行自己制定。结合深圳地区的情况,中行深圳分行目前尚没有出台收费方案,“所有收费标准都以合同文本为准,中行深圳分行新老合同上现在都还没有标注提前还贷收费,这就意味着暂不收取违约金”。工行、建行、农行有关部门昨天也分别回复记者称,暂时不收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