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新政策1日正式实施,旨在遏制投机行为,稳定住房价格。这是中央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措施之一。5月11日,七部委联合出台了以打击投机炒房为核心的房地产新政策,那么政策出台后到底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多大影响?新一轮宏观调控的作用如何?
从部分地方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反映的情况看,当前市场预期已发生积极变化,个别地方宏观调控效果显现。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商品房成交量有所下降,需求放缓;二手房挂牌量增加较为明显;房价涨幅开始趋缓,个别城市住房贷款提前还贷现象增加。
昨天,房地产业司负责人在接受央视经济频道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从他们监控的情况看,新政策出台后各地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开始趋缓,成交量明显下降。
给记者提供的监控数据显示,5月16日到22日一周,北京、重庆、南京、武汉等11个城市商品住房价格已经开始出现负增长,像南京两个规模较大的在售楼盘均价已经比4月中下旬下调了五六百元,降幅达到10%左右。与此同时,多数城市5月份商品住房日平均交易量比4月份明显下降,其中上海、杭州、北京、南昌、厦门等城市日交易量下降20%以上。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强调,此次七部委联手出拳的目的还是为了稳定市场,控制房价的过快增长。如果要保持市场和保障的合理比例,房价的增长应该略低于当地普通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从全国来说,城市居民这些年收入的增长大致是7%左右,应该说房价的增长速度应略低于这个速度。
侯淅珉表示,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是政府的职能,他们会根据这次政策出台后市场的反应和调控的效果,再决定进一步的调控方向和措施。由于房地产市场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使得新一轮宏观调控面临严峻的挑战。
政策研究中心的专家认为,这次调控,总结了几年来调控中的经验教训,坚持遵循经济规律,主要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实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力度。
从经济手段看,以税收手段为主,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实行供应和需求双向调节、综合治理的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作用。既强调了供应结构调整,更突出了需求调控;在需求调控中,又强调了税收调节,突出了打击房屋投机等非理性需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认为,200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一个很重要的转变就是开始转向了需求导向,从购买一方进行调节,如适度提高准入门槛,适当提高贷款利率。
此外,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制度性问题,是本轮宏观调控的一个特点。如国务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决定禁止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同时要求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地域性强,把握好调控的力度,控制好发展的节奏,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发挥好其对经济的持续推动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副部长刘志峰表示,调控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绝不是打压房地产。国家的政策着眼于普遍性的问题,同时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部长汪光焘表示,这次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措施,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立足于完善住房制度,建立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这次宏观调控强化了政府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了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提出了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支持政策,建立了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总量调控和建设保证机制,同时也健全了对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