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原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挪用巨额公积金澳门豪赌。在1999年9月到2004年1月间,李树彪利用伪造材料和以公积金作抵押等手段,分别骗取公积金和银行贷款5111万元和7000万元用于境外赌博,案发后,除已追回的4000余万元外,近8000万元公积金已被其挥霍一空。
1.2亿公积金,竟然轻易间就化为个人的赌资,“单位就像他的提款机”,一个小小的管理中心主任,何以有如此大的“能耐”?偌大一个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怎么“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咋这么好挪用?
据悉,身为管理中心的最高掌权者,李树彪只需一声招呼,信贷员和副主任就可以不加审核地签字认可。而在银行,由于害怕失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大客户,各银行都违规给予李树彪贷款——如此惊人的大案,作案“情节”却是如此平淡无奇,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其实,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不仅有着严格审批程序要求,并且明确规定,财政部门有“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此外,“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也是明令禁止的行为。
然而,从李树彪的经历中,我们看到只是形同虚设的贷款审批程序,也丝毫没有感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监督力量的存在。4年多时间内,李一面“高效率”骗贷,一面频繁进出澳门赌场,如入无人之境。暴露之前,负有监管责任的纪检部门和领导们都干什么去了?显然,与李树彪有恃无恐、胆大妄为骗盗公积金的个人行为相比,这些监管制度上的缺位、虚置,更为触目惊心。
其实,近年来,有关住房公积金被非法挤占挪用的事情并不少见,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的需要,无视公积金本为职工个人所有、专为职工住房服务的特殊性质,将之频繁用于各种市政建设项目当中,虽然,表面上看,这些挤占行为和李树彪有明显不同,一个是为公,一个是为私,但其背后违反《条例》规定,对公积金的使用审批监督不力,无疑又是相通的,因此,只有强化《条例》的贯彻落实,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严惩包括政府挪用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才能根本避免“李树彪事件”重演。来源: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