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想把自己一套张杨路三室一厅房子出售,并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了下家,价格及税费都已谈妥,只是户口问题尚未解决。下家因为是人才引进人员需在1月份迁入户口,而自己新买房子的房产证要3月份办出,方可办理户口迁入事宜,怎么办?
答:目前上海市户口迁移全市联网,你只有在一方落实了户口迁入事宜才能从原户籍处迁出。而且户口迁入依据有两个,一是你已持有新房小产证,二是你有充分理由将户籍迁入直系亲属家中(如是父母,一定要征得父母的书面同意)。看来你只能选择第二种方案,首先征得父母同意,将户口迁入父母处,待新房小产证办出后,再办户口迁移手续。如父母担心户口的迁入会造成产权纠纷,那你可办公证手续,写明户籍迁出的日期,并表示在此期间不参与产权处置事宜。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