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入用户名: 密码: 登入方式  
| 房产首页 | 二手房产 | 房产租赁 | 一手楼盘 | 公司文化 | 房产资讯 | 论  坛 | 招贤纳士| 金融中心 |
| 法律法规 | 中国别墅 | 企业黄页 | 房贷商贷 | 会员中心 | 诚邀加盟 |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
□ 热点新闻 □

签合同时不让买受人提补充条款合理吗?

                http://www.ok331.com  2005-1-24
  网友问:签合同时,代理商根本不让买受人提出补充条款,合理吗?买受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李玲律师解答:从合同的签署上来看,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地位是相同的,双方均有权提出对合同的修
改意见,但在目前,因为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开发商必须修改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故对此情况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只能是尽量争取。


Copyright © 2004 福州欢乐之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网络实名:欢乐之家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72号保定大厦412
置业热线: 0591-87607033 87608033 网络联系:13348299844 刘小姐 170900406 E-MAIL:ok331@ok331.com

网站技术支持:福州永立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