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8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虽对国内开发商融资帮助不大,但对于外资开发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有帮助
记者日前从银监会了解到,自2004年12月1日,银监会宣布在昆明、北京、厦门、西安、沈阳5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以来,外资银行对这一措施做出了积极反应。
截至目前,共计有14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家外资法人机构总行向银监会提出经营人民币业务申请。其中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厦门分行、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和厦门分行、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8家外国银行分行的申请已获银监会的批准。这使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总数达到116家。
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李文杰认为,短期来看,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对于缓解目前国内开发商融资困难的作用不大。因为较国内银行而言,外资银行审核更为严格。不过,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对于加强外资开发商与外资银行的合作仍有一定积极作用,但考虑到整个外资开发商在国内房地产市场所占比重很小,因此该措施短期内对国内房地产市场没有明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