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受理按揭申请
为加强与商品房开发企业的合作,扩大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益范围,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与开发商“零距离”合作——直接受理商品房项目按揭合作申请,减少中间环节。此前,商品房项目公积金贷款按揭申请是委托银行与开发商建立联系。 今后,凡是成都城区及所辖郊区(市)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可直接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所属郊区(市)县管理部门提出该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企业概况、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明、经年审的财务报表、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等基本资料。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若无异议,便与开发企业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项目合作协议。 市民若要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可前往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签约楼盘现场咨询点咨询相关政策。该管理中心还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最新的签约楼盘信息,方便市民查询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政策变化。
摘自《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2005.04.19 记者 简文敏 吴宇航(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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